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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套路深 法院帮你识骗局

发布时间:2019-10-2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王嘉琪)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衍生出来的新型犯罪手段,此类案件犯罪成本低、空间虚拟化、行为隐蔽性强、不易破案,是国家严厉打击犯罪的重点。阜康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吕某某等15人犯诈骗罪一案中,涉案被告人平均年龄不超过30岁,最低文化程度为大专。

  吕某某、王某1、蒲某商议后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某投资交易软件进行诈骗,并租用办公场所,以某公司名义招募员工。该公司分为招商部和市场部,市场部成员采取冒充成功单身女性,通过微信、QQ按照事先准备的“话术”与男性客户联系,交流感情,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向其推荐伪造的投资交易软件,引诱、鼓动被害人使用该软件进行期货投资的方式进行诈骗,被害人在伪造的投资交易软件开设账户进行投资后,投入的资金进入该公司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的账户,由负责后台操作的被告人王某2将被害人资金转入财务总监被告人王某1银行卡内。招商部员工通过在网上搜索的方式寻找代理商,推销伪造的投资交易软件。协商成功的,提请王某2为下级代理商开设监控端,为下级代理商的“客户”开设账户,收取下级代理商“客户”入金10%-20%不等的分成。

  经法院审理,吕某某等15人均受到法律制裁。法官提醒大家,投资有风险,“网络姻缘一线牵”更有风险!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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