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高洁琼 张振兴)11月24日,昌吉州中院采用七人合议庭模式审理了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出台以来,昌吉州中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模式审理的重大刑事案件。七人合议庭由3名员额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共同参与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彰显了司法的民主性,有效提升了庭审效果。
庭审前,主审法官组织合议庭成员集中阅卷,全面了解案情,对该案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陪审员进行详细阐述。庭审中,四名人民陪审员分坐在法官两侧,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详细记录,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庭审结束后,七名合议庭成员立即进行了合议,四名陪审员就案件事实,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发表意见,供法官参考,三名法官对法律适用进行表决。
人民陪审员饶子伟说:“今天我参与了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运用自己的常理、常识、常情,对法律适用发表了意见,既增强了案件参与感,也让我从中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
人民陪审员王文宏说:“由于被告人身患疾病,该案采用了远程视频提讯方式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画面清晰、声音流畅,让我们充分感受了智慧法院的便捷性,这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还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昌吉州中院不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采用七人合议庭模式审理案件,既是扩大司法领域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更是强化庭审中心地位,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推动庭审实质化的重要举措。昌吉州中院将持续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力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将大众智慧融入司法实践,将老百姓的朴素正义感融入案件审理,不断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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